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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优化住宅规划技术指标 提升居住品质与城市风貌
2026-03-03 17:17:09  作者:   来源:海峡资源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近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旨在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城市居住环境和住宅品质,推动“好房子”设计建造,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通知明确,居住用地内满足最低停车配建标准的底层(仅限一层)架空平台或半地下室停车空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此类架空平台还可设置公用配电房及公共开放空间,同样不计容。

通知对住宅建筑面宽管理进行了优化。位于重要干道沿线、建筑高度60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值由原40米放宽至不大于45米。同时,放宽了对多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面宽管控,最大连续面宽原则上不大于60米调整为原则上不大于80米。优化住宅阳台计容规则,设计进深在2.40米及以下的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容;但为满足城市景观风貌管控(如沿高速、铁路、重要干道、临江等第一排)或规划条件要求而封闭的阳台,可按半面积计容。非封闭阳台按半面积计容。设计进深超过2.40米的部分,无论封闭与否,均按全面积计容。

通知对空调机位、凸窗等外挑构件设计提出规范要求,强调空调机位不得封闭并需保障散热。取消了原空调外机搁板投影面积不大于A×0.9平方米的合计限制,但规定其总长度不得大于该套型同方向面宽的2/3,超出部分计容。凸窗同样适用此长度限制,超出部分计容,并要求申报图纸提供详图。加强对住宅各类附属空间(如阳台、凸窗、设备平台等)的管控,其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栋楼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5%。

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福州市在精细化规划管理、促进住宅设计品质提升、塑造优美城市天际线与界面方面迈出重要一步,相关技术指标的优化调整将对未来住宅项目的规划设计产生积极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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