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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访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处处长陈诗书
2024-09-20 19:12:50  作者: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责任编辑:郑琳芸

2024年9月14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处处长陈诗书接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专访,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话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参与在线访谈。为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提升我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全省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

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省自然资源厅矿权处处长陈诗书就《通知》相关内容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欢迎您,陈处长。

陈诗书: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有这个机会与大家在这里沟通交流,分享宣传《通知》有关内容,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也感谢大家对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主持人:

请为大家介绍一下《通知》的起草背景?

陈诗书:

研究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全面落实中央对矿产资源管理的新部署。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能源资源安全工作,强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储备,有效提升大宗金属材料国内蓄积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加大油气、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地质矿产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

(二)精准把握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管理的新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服务矿业的政策,明确坚持生态开发、保护优先、绿色发展、节约利用的勘查开发绿色发展方向,对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找矿投入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在多矿种勘查、深部勘查、协议出让等方面放宽了限制,重新明确了国家和地方矿业权审批权限,精简审批环节和规划调整流程等。

(三)全面认清全省矿产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从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逐步提高了规划、环保、安全、规模和技术等要求,推动矿业开发秩序持续向好。但目前我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还较薄弱,勘查开发水平起点较低,“多、小、散”的格局尚未实质性改变,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存在,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我们深化矿产资源改革,有效改善矿业政策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矿业开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为此,省自然资源厅在深入开展调研、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提请省政府研究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主持人:

请问我省制定《通知》有哪些依据?

陈诗书:

主要依据有《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等。

主持人:

请简单介绍一下《通知》的大致内容?

陈诗书:

《通知》从5个方面明确16条具体的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强化规划引领支撑,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以战略性矿产为主攻矿种,鼓励和支持战略性矿产矿业权人加快找矿进度。

二是加强矿产资源配置规范管理。科学有序投放战略性矿产和我省优势矿产探矿权以及砂石采矿权。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明确探转采和采矿权延续条件。从严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鼓励矿山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毗邻矿业权,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强化采矿用地保障,解决矿地矛盾问题。

三是提升矿业政务服务效率。调整完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业权出让登记审批权限,进一步精简优化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和规划审核事项,明确采矿权“三合一”方案评审职责及要求。

四是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绿色勘查开发,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常态化遴选机制及政策倾斜机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强化落实年度巡查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三率”标准,加强尾矿及废石弃碴综合利用。

五是严格矿产资源执法监管。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从绿色矿山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尾矿库管理等方面对矿山企业提出具体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执法检查机制,有效推进行刑衔接。

主持人:

各地在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加强矿业权管理方面应重点抓好哪些工作?

陈诗书:

一要落实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是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各地要服从这个国家战略部署,根据地方工程建设、工业生产配套、原辅材料需求,优选国家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项目成果,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我省产业政策、规划、环保、安全等要求的,适度有序投放战略性矿产和我省优势矿产探矿权。同时,鼓励和支持战略性矿产矿业权人加大勘查投入,特别是加强主要矿山开展“探边摸底”找矿勘查工作,力争为区域资源开采提供矿产地储备,切实做好“保资源”这篇文章。 二要强化矿产资源源头管理。坚持矿产资源规划引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要落实各项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湿地、生态公益林、国有林场等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都有相关的管控要求,严禁设立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各地在新出让矿业权或已有矿业权办理变更矿种、范围、开采方式等事项时,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方向、总量、结构、布局、最小开采规模等要求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办理。

三要加强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和矿业权投放数量与时序要求,结合地方工程建设、工业生产配套、原辅材料需求,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我省产业政策、规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的拟出让区块,编制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矿业权出让计划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每年年初负责汇总后报送省厅。对拟出让矿业权未纳入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的暂不出让。 四要积极推行“净矿”出让。拟出让矿业权应严格落实各类规划、红线、生态环境分区的管控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合实地踏勘机制和矿、地、林草审批衔接机制,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严格避让禁止区,出让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等补偿事宜协商处置到位,无权益纠纷,矿业权人取得矿权后可依法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

五要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通知》明确我省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这个标准既考虑到国家相关要求,又结合了我省矿产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经济社会需要等各项因素,是我省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推进矿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延续时要严格执行。 六要从严把关协议出让矿业权。《通知》对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明确符合具体规定情形的,可按照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从严把关协议出让范围,并严格执行相应程序,包括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公示等,不得擅自扩大协议出让范围和越权批准。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矿业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争性出让,矿业权出让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对特定对象量身定制附加条件,不得违规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矿业权出让条件,不得违规增加矿业权出让前置资格审查内容。

七要因地制宜做好矿产资源整合。矿产资源整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这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也是系统工程,因涉及既得利益,有相当的难度。为此,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政府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对矿业权布局不合理、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生产规模过小的矿山集中区,以及因矿业权布局不合理而导致安全隐患较多的各类矿区抓好资源整合工作,鼓励优势企业采取收购、兼并、参股等方式整合其他企业,做大做强矿业产业。 八要进一步简化矿业权审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精简矿业权申请资料,明确审批流程和具体的审查环节、内容、标准和要点等,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同时,对快到期限的矿业权,请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前落实好矿业权核查工作,并以书面、电话等形式提醒矿业权人依法按时办理延续登记,以确保矿业权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九要强化“三合一”方案评审。在“三合一”方案评审管理方面,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矿山安全设计的衔接,评审专家应包括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派出的相关专家。除涉密信息外,“三合一”方案评审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并接受监督。 十要做好过期矿业权清理。对已过期矿业权要逐宗调查核实、抓紧清理,其中对过期已申请延续等登记的,调查矿业权未办理相关登记的原因;对过期未申请延续等登记的,摸清原因并提出处置建议,同时及时告知矿业权人相关政策;对县级人民政府已作出关闭决定的,要求提供作出关闭决定的文件。

主持人:

请结合《通知》的出台,谈一谈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陈诗书: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矿业权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据规范、精简、公开的原则,进一步简化矿业权申请要件。以“探、储、采、治、查”矿政综合管理系统为平台,继续严格规范审批矿业权,扎实推进矿业权审批工作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运行。进一步规范矿政系统矿业权出让审批流程,在拟定出让方案、公告公示等环节设置提示信息,提升业务人员专业水平。

二是强化矿产资源要素保障。根据地方工程建设与工业生产配套或提供原辅材料需求,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产业政策、规划、环保、安全等要求的,适度投放战略性矿产和我省优势矿产探矿权,鼓励和支持战略性矿产矿业权人加大勘查投入,加快“攻深找盲、探边摸底”进度,促进市场主体加大找矿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同时,稳妥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以满足我省工程建设用砂需求。 三是有序推进福建省矿法修订相关工作。继续组织调研课题组赴省内外开展相关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修订建议,为条例修订奠定基础。

四是细化完善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根据《通知》精神,将细化完善严格矿业权协议出让等相关政策措施,以更好地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动我省矿业高质量发展。

陈诗书:

最后,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省矿产资源管理特别是矿业权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对矿业权管理工作有更多地理解和支持,也由衷地欢迎大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非常感谢陈处长的详细解答。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

陈诗书:

谢谢,再见!

主办单位: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承办单位: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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