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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泉州市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渔船机械维护配套工程、惠安县张坂镇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南安市滨海大道西段道路工程等3个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总面积458亩、投资额14.95亿元。 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结合国家围填海管控政策和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加快推进工业、民生工程用海保障,对项目郑重承诺批复用海办理时限,并全部落实承诺时限。 同时,前移服务关口,组织有关专家靠前指导项目用海论证,提前优化用海方案,切实落实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原则,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无居民海岛等敏感区域。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涉及用海的项目按照法定审批权限加快推进审核审批,成熟一个、报批一个、解决一个,确保要素保障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省级已审批工业、民生用海项目21个,涉及用海面积1.6万亩。(文/厅海域处 吴芮薇 海峡资源报 周海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