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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完成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台账更新。全省通过复核图斑631个,涉及图斑面积971.43公顷,实际治理修复面积1029公顷,复核结果已报送自然资源部。 为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工作,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和技术规程,落实省、市、县三级职责分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做好线上信息填报工作,按照工程修复、自然恢复、转型利用等分类出具佐证材料,市级负责审核,省级复核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完成数据库更新等工作。同时,明确将依法依规新设采矿权的历史遗留未治理矿山归为转型利用范畴,各地出具相关佐证材料后,在历史遗留未治理矿山数据库中作销号出库处理,由新的采矿权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文/厅修复处 陈碧露 海峡资源报 章巧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