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落实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构建“责任全覆盖、管控全链条、保障全方位”的耕地保护工作体系,为保障粮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立足泉州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的实际,聚焦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核心目标,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明确第一责任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精准落图落地、上图入库,通过“小田并大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举措,破解耕地碎片化问题,确保总量动态平衡。 《方案》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原则,优先把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宜耕未利用地统筹作为补充耕地来源,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地、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开垦耕地。同时,建立“市级统筹、县抓落实”机制,补充耕地指标统一纳入省级管理平台规范调剂,调剂资金专项用于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形成“占用有补偿、补充有奖励”的良性循环。 《方案》明确,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强化灌排体系建设和退化耕地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用地养地技术。健全补充耕地质量刚性验收制度,垦造和恢复的耕地必须达到“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标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够、质量优”;落实后续管护责任,乡镇要督促做好基础设施维护、种植管护和地力培肥,严防“边整治边撂荒”。 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方案》完善多元化激励保障政策。对未占用耕地但实施垦造或恢复耕地的主体给予适当补偿,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通过价格补贴、保险支持等稳定种粮预期;鼓励采用“农企+村集体+农户”模式推进土地集约流转,打造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示范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