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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宗!新矿法实施后探矿权出让完成
2025-10-10 07:12:42  作者: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编辑:肖月青

近日,泉州市永春县产格矿区陶瓷土矿探矿权以拍卖方式成功出让。这是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实施以来,全省拍卖的首宗探矿权,也是近五年来泉州市出让的首宗探矿权。

此次探矿权出让是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家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实践。出让工作严格遵循新矿法提出的“净矿”出让要求,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避让、用地用林衔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建立起全流程合规审查机制,切实保障从评估到拍卖的所有环节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实现矿业权管理方式从“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全程监管”的重要转变。此外,在出让底价确定过程中,永春县自然资源局依托专业机构评估支撑,委托福建省矿业协会开展了严谨的评估测算,以此为据合理确定出让起始价。最终,该探矿权经过多轮激烈竞价,以31倍的溢价率成交。

据悉,今年以来,在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下,龙岩市、漳州市、泉州市等地有序开展矿业权出让工作,已先后出让9宗矿业权(探矿权6宗、采矿权3宗),其中,2宗铜多金属矿探矿权是我省15年来首次出让金属矿探矿权,有力激发全省矿业权市场活力,助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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