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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出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细则
2025-09-04 16:35:25  作者:   来源: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肖月青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厦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细则(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实施内容方面,《细则》明确,农用地整理应在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前提下,针对农村地区的耕地碎片化问题,统筹实施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质量提升和生态化改造,实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建设用地整理应针对农村地区、老旧厂区、城乡融合发展区等区域内的土地利用低效化的问题,对零散、低效、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整理盘活、空间腾挪,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将整治区域存量城镇建设用地腾退复垦为耕地、林地、园地等农用地或生态用地的,可按照一定比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补划入城镇开发边界或者按照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进行指标动态管理。

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应与农用地、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统筹推进,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水环境治理等,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结合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从农田生态整治、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细则》要求,各地要遵循“上下结合、以下为主”的原则,充分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结合城镇化发展、人口分布、经济发展、主体功能定位等,充分掌握所涉镇(街)群众需求,并结合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可行性作出综合研判,优先选择需求高、条件优、能力强的镇(街)划入实施单元,确定整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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